朝廷駐港大臣張曉明拋出香港行政長官「超然論」、「有特殊法律地位論」,在香江引發大爭論,反對派固然強烈反對,一般輿論也覺得這些論點在《基本法》中找不到根據,是張「個人釋法」。建制派中許多人則大打圓場,為爭論降溫。只有特首梁振英十分讚賞「超然論」和「有特殊法律地位論」。

就像回歸以來大部分政治爭議、法律議題爭議一樣,今次爭議也不會「達成共識」,只會加深加重中港兩地的觀念分歧。行政長官不論誰當,都不會在港人眼裏變得「超然」,有「特殊法律地位」。事實上,行政長官在港施政,行使管治權也還會像以往和現在似的,受到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各種制約,受到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制約,無論如何都不會「超然」、「特殊」。

那麼,朝廷駐港大臣為甚麼要「挑起」這場爭論呢?政改泡湯之後,朝廷和CY不是都一個勁兒的強調要放下分歧、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嗎?不覺得這種爭論會「干擾」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會重新燃起「政爭之火」嗎?

張曉明是在一個香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研討會上拋出「超然論」的,書面發言二十多分鐘,準備充分。此論一出,香港社會甚感愕然,建制派、愛國愛港陣營也感愕然,許多「夠分量」的幫腔者都沒有準備,各說各話,由此顯示張曉明拋出「超然論」似乎不是受朝廷之命要打一場政治宣傳戰,「統一輿論」。難道這是他個人的「心血來潮」?不吐不快?講過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