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警員的筲箕灣興東邨男租客,在屋邨去年十月更換了新管理公司後,他涉嫌威脅新管理公司的高層,指若不替他支付裝修搬遷費及屋租,便會「製造麻煩」,甚至向房屋署、申訴專員公署和傳媒投訴。管理公司為免因接獲太多投訴影響續約及其他投標,被迫就範替該租客付費共三萬元。惟公司之後拒絕對方的繼續苛索,屋邨電梯大堂便發現遭潑漆塗污。疑涉案的租客事後被捕,控以兩項勒索及兩項刑事毀壞,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李國光於筲箕灣興東邨居住。

「佳富」物業管理主任姚志斌曾暗中錄下被告的說話。

「佳富」董事黃穎濤昨出庭作供。

四十五歲被告李國光,報稱無業,據悉他曾任警員。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黃穎濤昨日供稱,去年十月公司接手興東邨管理前,已聽聞上址有麻煩公屋租客,不久他便接到下屬匯報,指有租客要求公司替他支付同邨調遷的裝修費及租金,否則會製造麻煩。黃之後與提出有關要求的被告會面,被告開價六萬元,黃還價至二萬五千元,惟被告收錢後又到管理處投訴,公司加碼五千元。

物管主任暗中錄音

黃坦言,若公司遭投訴,不單影響目前合約的續約機會,還影響公司在其他屋邨的合約投標。辯方盤問黃時則指,那些錢是公司給予有物業管理經驗的被告,作為協助「擺平」邨內清潔工工潮的報酬,黃否認。

物業管理主任姚志斌則供稱,今年二月九日被告來電說不慎在電梯大堂倒瀉油漆,姚親自花半小時清理。翌日被告跟姚說:「噚日我唔係要搞你......但我有機會係年初一出(車立),唔小心倒瀉啲油响大堂,又要你哋處理!」又聲言要「搞大龍鳳」,更重提要公司替他交一年租金,及解僱兩名曾與他爭執的管工。姚暗中將被告的說話錄音並交公司處理,公司則未有應允被告要求。至同月十七日電梯門及牆壁地下又出現白色漆油漬,公司遂報警。

曾於「佳富」任屋邨經理的沈國智供稱,被告常到管理處投訴,亦會找他談心事,傾訴擔心患病母親的醫藥費,又「呻」以往在學堂的辛苦事,沈因心軟借錢給被告逾二十次,由數百至一千元不等,但沈最終「頂唔順」,兩個月後辭職以避開被告。

案件編號:DCCC 3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