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諾君、馮國豪報道】團購旅行團重點行程「被消失」,市民有冤無路訴!有市民透過團購網站購買本地一天團,宣傳單張註明行程包括入場參觀一個位於元朗的冰雪節,未料導遊突然失蹤,遺下數十名團友在會場外,經擾攘後旅行社只讓小部分團友入場,其他團友需報警求助始獲安排旅遊巴接送離開。

劉先生經團購網買本地一天團,最終卻換來一肚氣。

「諗住一家大細開開心心玩一日,點知變咗一肚氣!」劉先生早前經團購網站購買旅行社本地一天團服務,盼與家人過一個愉快假期。劉指網站宣傳單張註明行程包括盆菜宴、入場參觀冰雪節及欣賞煙花,未料當日團友享用盆菜宴後發現導遊不知所終,數十名團友隨旅遊巴抵達大棠冰雪節入口後不斷致電導遊,卻無回覆。

或違《商品例》

擾攘半小時後,劉先生與其他團友終在現場尋獲涉事旅行社的另一名導遊,「另一個導遊都係帶緊團,只係咁啱有幾張飛剩,所以只係得幾個團友入到去,其餘幾十人企晒喺度乾曬,包括我哋一家人!」連同劉先生一家在內的未能入場團友,最終被遺棄在冰雪節會場入口,直至報警求助方獲安排旅遊巴接送離開,指對旅行社服務極為不滿。

本報就事件向涉事團購網站及旅行社查詢,團購網站發言人指旅行社事後已向投訴人致歉,並送上冰雪節門票,該導遊亦已停職。旅行社截稿前仍無回應。

旅遊業議會證實已接獲相關投訴,並正處理個案。發言人提醒,透過團購形式購買旅遊服務時,應注意有關的兌換方法及條款細則,亦應留意網站宣傳有否列出旅行社的名稱及牌照號碼。

海關發言人則說,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生效至今共接獲六百宗涉及網購的投訴,而條例中亦列明商戶提供服務時作出虛假說明,即屬犯罪。至於上述個案,發言人則指由於每宗案件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建議消費者向海關舉報。

「參加旅行團就係想有旅遊巴同導遊接送去冰雪節,依家補張飛畀我哋根本冇意思,其實錢係事小,成家人唔開心先事大!」劉先生稱已對團購服務失去信心,認為政府應加強監管,保障消費者權益。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直指涉事旅行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之嫌,建議市民向海關舉報,「依家間旅行社好明顯就係冇提供到佢承諾嘅服務,等於貨不對辦,部門好應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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