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本報訊】專上學院男助理講師在灣仔的食肆內被指偷去一名顧客的背囊後,翌日要求物主交出二十萬元人民幣,否則不歸還對方背囊內的手提電腦。

    物主報警,警方接報後在區內截查該名講師,期間他疑反抗及逃走令兩名警員輕傷,最終講師被捕,事後被控盜竊、勒索及拒捕三罪,昨於區院承認其中的一項拒捕罪,被判監五十天;由於警方未能聯絡到事主,其餘的盜竊及勒索兩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被告胡永南,三十歲,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在中大取得英文系碩士及教育文憑資格,案發前在一間專上學院擔任助理講師,干犯本案後已丟掉工作,盼法庭輕判。法官批評被告以暴力阻礙警員執法,須面對監禁。

    案件編號:DCCC 4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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