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禁令副本仍可判罪
【本報訊】入稟人士期望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後,旺角街道可重回昔日暢通無阻,但大律師龔靜儀認為,臨時禁制令象徵意義比實際能讓佔領群眾散去作用大,因她相信執行有一定困難。
大律師:執行有難度
她指出,如有人不理禁制令,入稟一方要透過律師向違令人士發出傳票,將他們帶上法庭,讓他們表述違令原因,但傳票須要有違令者姓名等資料,並且送達有關人士手中,以目前佔旺人士數目及現場環境判斷,要取得相關資料會有一定難度,有關費用亦要先由入稟一方支付,然後再向法庭申請訟費。她認為禁令使佔領人群全散去機會略微。
龔續稱,違反法庭禁制令,可因民事藐視罪被判監或被罰款,但因民事藐視罪被判囚者將不會留案底。另外,集會人士即使未有接下禁制令副本,但如已知悉相關禁制令內容仍堅持違令,亦有可能被定罪。龔重申,公民抗命不代表可為所欲為,希望示威者尊重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