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報道】屋宇署於○九年起與市建局及房屋委員會合作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旨在協助舊樓進行維修。然而,不少舊樓因天台僭建物遲遲未能清拆,令居民無法開展樓宇更新工程,其中有舊樓法團多年前已投訴天台有僭建物,因屋宇署執法不力兼行政混亂,令大廈至今仍無法進行樓宇更新大行動內的重鋪防水層項目,住戶要繼續飽受滲水困擾的同時,更或因此失去資助機會,以致難以完成維修工程。


大廈法團主席黃先生指地舖有嚴重石屎剝落,但因樓宇更新大行動未能開展而無法維修。

楊振宇指部分天台僭建物竟連搭兩層,分成多個單位。
「當初諗住屋宇署一拆天台啲僭建,我哋就可以申請資助整防水層,等落雨唔使成幢樓都滲水,點知……」黃先生是土瓜灣鹿鳴街一幢樓齡逾五十年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他指天台早年被佔用並搭建鐵皮屋放租,法團早在四年前已向屋宇署舉報,不滿當局至今仍未能取締違例建築,即使大廈已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目標樓宇,亦因僭建物尚未清拆而未能開展重鋪防水層項目。
執法權未用盡
當區區議員楊振宇證實有關問題已糾纏多時,令街坊大感無助,「屋宇署一路話啲僭建物入面有人住都唔拆得,直到法庭判咗僭建戶要還鎖匙畀法團,屋宇署都要法團將條匙交番畀啲僭建戶,話畀佢哋入去執嘢,點知一拎就冇回頭,最近仲有新住戶搬入去,跟住屋宇署又要從頭做起,結果一拖就四年!」楊指僭建物位於大廈頂層,估計樓面無法承受額外重量而出現裂紋,每當下雨住戶即飽受滲水滋擾,現因屋宇署未能清拆僭建物而無法開展樓宇更新大行動,認為當局須就事件負責。
「就僭建物執法係屋宇署分內事,依家清拆又做唔成,仲畀個業主拎番條鎖匙再租屋畀其他人,好明顯屋宇署就冇盡用佢哋嘅執法權!」律師黃國桐指出,屋宇署有權向法庭申請封閉令,以拆除未有遵從清拆令的僭建物,直指當局多年來未有嚴厲執法導致問題愈見嚴重。
稱不影響結構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曾於二○一一年就上址天台僭建物發清拆令,同年亦向法庭申請封閉令,由於部分天台僭建物佔用人因特殊困難而未能遷出,故無法清拆,至今仍在跟進事件。發言人承認大廈單位有滲水迹象,懷疑源頭是雨水透過天台及外牆滲入引致,但強調樓宇結構並未因滲水情況而變得危險。
市區重建局發言人則說,有關大廈法團的顧問公司建議重鋪天台防水層,並已將有關工程納入工程招標文件內。不過,發言人強調,如有關工程未能進行,該局不會發放該項工程的維修津貼,至於處理天台僭建物及相關執法事宜,則由屋宇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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