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諮詢報告出籠,並沒意外。報告一如所料列明香港對邁向普選有廣泛共識,建議中央修改特首選舉辦法,不對任何方案表傾向性立場。對此政改三人組早有口風,只是反對派另有想法,終日糾纏不清。
政府與反對派的分歧亦是擺到明的,政府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按本子辦事,不能超越《基本法》;反對派力爭的公民提名,理據動輒上升到「國際標準」、普世價值,不外就是要跳過《基本法》規限,即是凌駕於《基本法》。顯見反對派亦明知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而為之,政府卻不能漠視憲制責任隨反對派起舞,彼此早就注定無共識可言。
上到人大常委會層面,不能認同公民提名也是明擺着的事。實際上,《基本法》作為一國兩制的大憲,本來就是港人要求得到的保障,如果動輒將《基本法》擺在一邊另搞一套,港人更加怕怕。香港不可能隨心所欲,不利時撇開《基本法》,有利時又祭起《基本法》。人大常委會不可能從權變通遷就,勢成反對派佔中,或者更激烈反抗的藉口。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當避無可避時,中央惟有「隨亂而安」。如果寄望激烈抗爭能逼中央就範,就顯然是諗過界,佔領中環攪亂經濟,最終香港自取其咎、自承惡果,中央決不會逆《基本法》辦事,不會自棄底線。其實,港人也不應希望中央不遵守《基本法》,隨意從權開壞頭。
陳穎柱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