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剝花生」縱火怪男涉四宗罪被捕。衣着古怪的男子前晚在旺角一間酒店門外,撕毀外牆的廣告海報,再用打火機點燃,兩保安員喝止時遭腳踢,有人更取出火酒淋潑,保安撲前合力將他按地制服。男子藏有利刀,涉縱火及襲擊等罪被警員拘捕。

涉案男子的衣着古怪,身旁有一袋花生。

警員在酒店外調查,地上有樽裝火酒。

圖潑火酒起飛腳

被捕古怪男姓陳(二十七歲),前晚十時許,他身穿沒有扣鈕的灰色恤衫、橙紅色的鬆身花褲及戴上豹紋圍巾,手持環保袋及一袋花生在荔枝角道一間酒店外,突然撕爛一幅自助餐廣告,並以打火機燃燒,酒店兩名分別姓林(四十一歲)及姓江保安員(三十四歲)發現制止。雙方糾纏,有人取出一樽火酒及起飛腳,踢中江的手背,最終被保安員合力制服按地。

警員在現場檢兩個打火機,在陳攜帶的袋內檢獲一把生果刀。陳涉嫌縱火、普通襲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由於陳衣着及行為怪異,警方懷疑有人精神有異,正調查犯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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