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本是兩個人的事,最多是家族的事,但曾幾何時,婚姻被染上政治色彩。文革期間,男歡女愛一定要經過組織批准,否則就是「耍流氓」;結婚目的不是成家立業,而是「為革命培育下一代」,「為共產主義事業培養接班人」。
想不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政治婚姻借屍還魂。西藏黨委書記陳全國近日召開民族通婚家庭座談會,強調「民族通婚是西藏開展反對分裂鬥爭的堅強保障,西藏各方面要創新思路和形式,積極鼓勵民族通婚,要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緊密結合西藏實際,制定出台鼓勵各民族通婚的優惠政策」。所謂優惠政策,無外乎民族通婚家庭的子女可以在上學、就業、入黨、創業扶持等方面享受政策傾斜。
大張旗鼓地鼓勵民族通婚以促進民族團結,說明內地的民族分裂問題愈演愈烈,當局出盡法寶,黔驢技窮,不得不重施老祖宗「和親」的故技。二千多年前,漢高祖領兵與匈奴冒頓單于交戰,結果受困白登城七日七夜,差點被捉,最後是陳平獻了「和親」之計,這才解了白登之圍。歷史最有名的「和親」是王昭君嫁給呼韓邪單于,以及文成公主嫁給吐蕃王松贊干布,拉薩小昭寺便為紀念文成公主而建。
打不過才和,「和親」本質上是將國家安危寄託在女性的犧牲及痛苦之上,是不光彩的,而且效果成疑,否則就不會有「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故事。
一般而言,過去封建王朝並非單純「和親」,而是採取剿撫兼用、剛柔相濟的策略。而且,過去「和親」主角是皇帝女兒,至少也是美貌宮女或皇家宗族女兒,如今則不同,政府鼓勵民族通婚,其實是由老百姓承擔民族團結、反對分裂的大任,「誠意」大打折扣。
既然西藏鼓勵民族通婚,新疆亦不會例外。令人好奇的是,中央會不會對香港如法炮製,鼓勵中港通婚以殺滅「港獨病毒」?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