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今日續審議「雙倍印花稅」(DSD)條例草案,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正式提出四項修訂動議,豁免近親轉讓非住宅物業、擴闊草案對「近親」定義至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公屋租戶購買出租公屋等情況都可獲豁免徵收DSD,希望其他議員可考慮並予以通過。

憂用受託人身份逃稅

涂謹申又指,目前有關草案建議未成年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可透過受託人或監護人購買住宅物業,有關交易可獲豁免DSD,擔心有人會假借有關身份逃避繳交DSD,故他建議有關受託人或監護人,須為未成年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近親或由法庭所任命的人士,以防止有人藉受託人或監護人身份逃稅。

另外,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昨日去信委員會提出修訂,要求非住宅物業可獲豁免繳交DSD,並指如政府將DSD的六個月的豁免期限作出調整,他將考慮撤回有關要求換樓期延長至一年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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