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本報訊】涉嫌襲擊社署男助理而被判簽守行為的綜援婦人,事後致電黃大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投訴事件處理不公,期間恐嚇女職員,聲言會「斬人」及「殺人」。涉案婦人原定前日在觀塘法院受審,但她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證成立後,卻自稱只曉客家話而不諳廣東話,獲法庭押後至昨日重審並安排客家話翻譯員,怎料她昨乍聞裁判官裁定她罪成,立即「轉頻道」以廣東話央求裁判官「畀次機會」,裁判官禁不住揶揄她:「又話唔識廣東話?」最終下令將她還押至本月二十四日,以等候背景及精神報告判刑。

    被告 曾雪英

    被告曾雪英,五十一歲,無業。案情指,被告去年七月中開始致電辦事處,要求署方送她母親節禮物及一對鞋作賠償,經先後三次致電事主及一次上門會面無果後,同月二十四日再要求對質:「如果唔處理,我就斬人,我就殺人,你聽唔聽到?」事主通知上司報警。

    被告昨曾堅稱不懂廣東話,從無刑恐過事主,並選擇不自辯,裁判官遂即時裁決,指事主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成,整個審訊過程僅用了約四十分鐘。

    案件編號:KTCC 966/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