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建議調高六項與道路交通有關的收費,涉及的服務由警務處提供,建議調高的幅度介乎百分之七點五至一成半,六月九日生效。該局指,有關收費已七年或以上沒有作出調整,加價是要逐步收回全部成本,以達用者自付的原則,調高收費後政府每年收入可增加四十六萬元。

六項將調整的收費項目包括發出定罪紀錄(交通違例定罪)及無定罪紀錄證明書(交通違例定罪)的費用,兩者均由五十元加至五十五元;移走扣押車輛費用——許可車輛總重不超過五點五公噸的車輛,由四百八十五元加至五百六十元、總重超過五點五公噸而不超過二十四公噸的車輛,收費由一千一百一十元加至一千二百八十元、總重超過二十四公噸的車輛收費由二千七百九十元加至三千二百一十元;扣留車輛的存放費用每天由一百六十元加至一百七十二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