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聖誕節,港人偏愛的英超聯均上演聖誕快車,每支球隊平均在十天內需應付四場賽事,球迷有眼福,只是苦了落場球員,少點體力也吃不消,想不到今年特區政府也有部門被迫上演聖誕快車,大好假期要趕工,全拜香港電視王維基好帶挈。

「魔童」收購國企中移動名下子公司,借「殼」翻身,宣布香港電視將於明年七月以流動電視及OTT服務方式啟播。對於這樁交易,到底誰是幕後推手,至今仍然眾說紛紜,而其中一個「中招」的部門,正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作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執行機構的通訊局辦公室,據說局內一直對港視復活收不到風,直至上周王維基正式宣布之前的一個鐘,才接到通知,局內上下登時倒瀉籮蟹,翻遍例書及四出搜集資料,研究單「刁」到底是甚麼一回事。當然,最重要是港視的收購是否符合現行《廣播條例》規定,以及會否大幅減少市場競爭,讓通訊局能夠及時回應,結果只能一再強調,如有需要將會在兩周內啟動調查,以確定是否批准交易,為未獲港視事前知會便完成交易遮醜。

正因為說了兩周的死線,外界都(目及)住通訊局對港視交易的最終取態,會否正式開綠燈放行,通訊辦也只有這兩周時間做好調研工作,撰寫文件及時送到一眾通訊局委員手中,正式開會批准交易,又或是宣布啟動調查程序,評估港視的廣播方式會否顛覆香港的免費電視市場。老實說,通訊局也是基於通訊辦的建議考量取態,不會像行政會議推倒通訊局發三個牌的建議。

政圈中人說,如果港視收購仍然存在甚麼變數,其一當然是中移動毀約取消交易,肯定會掀起一場有排打的官司,其次就是通訊局以附加條件方式批准交易,到時就要看龍門搬到多遠。雖然港視以新方式開辦免費電視,觀眾要購買接收器才能收看,但以流動電視牌照開辦的免費電視節目,不受相關條例規管,無論節目內容、業務守則、廣告時間比例,以至新聞節目取向,實際上就是無王管,反過來可能對兩個免費電視台造成「不公平」競爭,

通訊局會否對香港電視的節目內容加入限制,例如延伸廣播條例的適用範圍,把流動電視也納入規管,到時取向是寬鬆抑或收緊,或可讓外界約略掌握這宗交易隱藏的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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