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洋參大王」之稱的楊永仁,與朋友拍檔經營婚禮公司,但兩人合作未夠一年便出現糾紛。楊的生意拍檔已入稟高院,指楊違反雙方協議,未有轉讓楊持有實益的婚禮公司股權,更私自結束公司的戶口和提走存款。入稟狀透露,原告已就有人涉嫌用假董事局決議結束公司戶口一事報警,現再循民事訴訟向楊索償。

楊永仁遭生意拍檔入稟索償。(資料圖片)

根德道五號場地仍在裝修,估計最快於本月開業。

楊永仁於十三歲隨家人由內地來港,其後在參茸行做學徒,十八歲自立門戶,成立「恒發參茸」,經營花旗參進口生意,有「洋參大王」之稱。楊也是一名資深投資者,從事物業和股票買賣,又成立和經營婚禮公司,曾把九龍塘林肯道二號的私人物業改作婚禮場地。

合資成立婚禮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方俊傑與被告楊永仁是多年朋友及生意夥伴,被告於去年七月與原告商量,建議合資成立婚禮公司Wedding Seasons Limited,以頂手林肯道二號的婚禮生意。原告接受建議,於一個月後成立該間公司。按雙方口頭協議,兩人各佔四成半股權,被告的股權由其子楊庭軒代為持有,餘下的一成股權則會送給公司經理王美珠,原告和被告會各負責公司的一半營運成本和開支,包括九龍塘根德道五號的裝修費。

入稟狀稱,原告和被告在今年四月無法再合作,被告口頭同意以約三百七十六萬元把他所佔的股權賣給原告,原告開出了四張期票,被告將第一張支票兌現後,會在合理時間安排兒子把全部股權轉名給原告,但被告兌現了其中兩張支票取得七十一萬元後,至今未有把股份轉名,又派人通知原告雙方要重新討論。被告於七月五日獲委任加入董事局,其後與王通過決議指示銀行結束公司的兩個戶口和提走存款。原告於七月二十四日報警後,日前興訟向被告索償。

記者昨到位於文咸西街的「恒發參茸」時,職員稱被告現不在港。記者其後再到根德道五號,發現該處仍在裝修,職員指原告現不在港。原告的秘書透過電話說,原告興訟只是想取回應得的賠償。

案件編號:HCA 1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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