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湯顯明(右)首次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時,遭議員舉牌諷剌他豪買茅台酒。(資料圖片)
2月18日
有市民向廉署舉報,指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時涉包庇「貪曾」曾蔭權,要求廉署盡快調查及交代貪曾案進度。
2月20日
東方報業集團揭發湯顯明2010年在無公開招聘下,以年薪近百萬元聘請一內地學者,在廉署的廉政研究中心當合約顧問。
4月2日
東方報業集團向廉署索取湯外訪記錄後,揭露他五年任期內共外訪34次,耗用公帑近400萬元。
4月17日
審計報告踢爆廉署在湯領導期間「大花筒」,酬酢開支帳目混亂,包括將2011年12月兩次超支晚宴餐費撥作宣傳費等。
4月23日
湯被揭在任時向各地政府官員及機構豪送近22萬元「紀念品」,受禮者最多來自內地。
4月25日
湯被揭於2010年底花逾8萬元,在君悅酒店兩度「豪宴」內地官員,每「人頭」開支逾1,200元,其中一餐豪開5支「國酒」茅台。
4月25日
湯被揭曾先後逾20次宴請中聯辦官員,又多次攜同曾任入境處助理處長的女友陳詠梅出席公務飯局,以公帑找數。
4月27日
湯被揭外訪時帶同大批曲奇、朱古力等作手信,送禮對象主要為內地官員,耗費公帑近5萬元。
4月28日
湯被指花逾20萬元公帑買名酒,大多用來宴請內地賓客。
5月10日
廉署指正就「如何依法跟進」湯顯明事件徵詢律政司意見。
5月14日
廉署公布成立專責小組對湯展開刑事調查,直接由專員白韞六負責。
5月18日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首次對湯涉貪事件進行公開聆訊。
5月24日
立法會內會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湯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