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現時有七萬六千名已登記保險從業員,一項調查發現,九成受訪保險從業員均是自僱人士,五成九受訪者曾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調查組織認為,從業員以自僱形式獲聘,權益未受《僱傭條例》保障,遇到不公平合約條款亦有冤無路訴,促請港府設獨立申訴機制處理相關投訴,以及倡議保險業監理處檢視現行監督保險公司的政策。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旗下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在今年六月至八月,訪問一百六十四名現職或曾從事保險業的僱員,發現九成受訪者均以自僱形式獲聘,五成九稱自己或朋輩曾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六成一不滿就業保障。對於有指業內缺人手,甚至要求輸入外勞,七成八受訪者指反對、四成七指無缺人。分會今年接獲三十多宗求助個案,較去年升一成,一名求助者阿Man九九年入職一家保險公司,一一年遭解僱,公司以已給予十五日通知期為由,拒絕支付其應得佣金;阿Man稱成功申法援向公司追討,案件排期處理。另一名求助者May於一一年加入另一間保險公司,但在四年合約屆滿前遭解僱,且反遭公司追討共二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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