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寄港包裹藏氣槍,警方搗破辦公室武器庫。警方早前接獲海關通報,指在機場空郵中心截獲一個由外地寄港的可疑包裹,內裏有五把懷疑氣槍。機場警區刑事情報及支援組根據包裹的收件地址,前日下午約二時三十分,掩至荃灣區一間公司的辦公室,以涉嫌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姓沈負責人(三十六歲)。警員同時在辦公室檢獲三支懷疑氣槍、約七十個氣槍氣樽、約千發懷疑氣槍子彈、九支懷疑氣槍槍管及兩把刀劍。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多支氣槍。

在辦公室內檢獲的刀劍。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三十八章《火器及彈藥條例》,槍口能量超過兩焦耳的氣槍被界定為槍械,無牌管有槍械屬嚴重罪行,違法者最高刑罰可判監十四年及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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