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本報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涉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四十三歲被告陳文深昨出庭自辯,縷述他與死者秦嘉儀及其妻的三角關係,當他談及其妻時,更兩度於庭上飲泣。被告供稱○三年與妻子結婚,現育有兩名十歲及十一歲的兒子。

    曾聘死者應酬內地客

    被告在○七年於夜總會消遣時認識當時任舞小姐、名叫「KK」的死者,自始他多數找死者「坐枱」,最初對她好感,其後更「鍾意咗佢」,至○八年中因喝醉酒後帶她到酒店性交,最終二人成為情侶,之後他更買下涉案的淘大花園「金屋藏嬌」。

    至○八年九月,被告以其名下公司聘請死者,月薪二萬元,工作是陪伴被告應酬內地的投資客人,因死者母語是普通話且懂搞氣氛。死者在一○年不再任職,但被告仍不時給她零用錢。至一一年三月,其妻發現他有婚外情,他遂向死者提出分手,但因擔心死者會自殘,遂稱會以朋友身份繼續照顧她。自始死者的情緒起伏不定,被告不時勸她求醫。

    同年九月被告向死者稱要減少見面,死者即開窗想跳樓,被告將她拉回並哄她:「唔好喺度跳,間樓會唔值錢!」被告又指妻子為他的外遇事件一直不原諒他,更要服食抗抑鬱藥,被告遂將金屋藏嬌一事告之,妻子怒摑他數巴。但於案發(一一年十月六日)前一天其妻稱會嘗試原諒他,被告遂答允了斷與死者關係,並於翌日上死者家「講清楚」。

    案件編號:HCCC 4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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