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老翁指稱不想領綜援,欲自食其力,為覓保安工作遂報細年齡,於○八年至去年共七年間,先後向三名僱主出示「報細數」達十一年的假身份證及假保安證獲聘,期間賺取約五十四萬元薪酬,前年終被揭發。七十三歲被告施教仁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管有假身份證等共七罪,判囚四個月。不少市民認為刑期過重,被告亦提出刑期覆核,昨獲資深大律師清洪義助陳詞,並向法庭呈上三百封求情信求減刑。惟裁判官認為原審判刑已非常體恤,維持原判。

被告施教仁(近窗者)昨日申請覆核刑期失敗,維持入獄四個月。

代表被告的清洪陳詞指,被告犯案全因只想靠自己工作,希望法庭格外開恩,改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清洪並在三百封求情信中選出三封呈堂。

官指收求情信如請願

原審本案的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則認為,此舉猶如請願,並不恰當,即使收集得三千封信,亦意義不大。律政司代表律師亦質疑信件可「人為製造」,清洪聞言氣得反斥涉及「人身攻擊」。之後李官休庭,考慮一小時後裁決指,被告在案中運用計謀持續犯案,藉「報細」年齡賺取薪酬,理應判阻嚇刑罰,不值得同情。又指原審刑期已非常體恤及慷慨,本案無任何特殊減刑因素,故否決覆核刑期的申請。

到庭旁聽的六十八歲施太得悉結果後非常失望,並眼泛淚光,一直支持她申請覆核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則予以安慰。施太其後透過張表示對結果感失望,但亦希望對幫助過她的人士及市民說聲:「不要唔好意思,大家都盡咗力。」被告則透過妻子寫信答謝公眾。

資深大律師清洪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假如被告決定上訴,他也會繼續義助。清洪又指不少市民同情被告的遭遇,有市民更在社交網站設專頁鼓勵。一直義務協助被告的大律師楊岳橋、律師文浩正則在庭外表示,被告多謝市民支持,初步傾向不上訴,預料他將於六月二十二日刑滿。

案件編號:TMCC 9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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