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旅港比利時籍男商人上網認識三名妙齡女網友後,在半年間先後約晤三人,期間疑以身體不適等藉口,要求女網友陪他回下榻酒店或住所,然後涉嫌性侵犯對方,其中一名受害人報警將他拘捕。被告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被告Frank Laurent涉性侵三名女網友。

控方分別以W、X和Y作為本案三名女事主的代號。被告Frank Laurent(三十二歲、商人),被控於前年五月一日,在銅鑼灣富豪酒店強姦現年二十七歲的W;同年八月八日,在皇后大道東Queen's Cube住所非禮現年二十九歲的X;同年十月二十四日,再於Queen's Cube強姦現年二十一歲的Y。

報警事主是處女

W昨出庭供稱,她於一二年底透過社交通訊軟體與被告認識。當時被告自稱Lorenzo,聲稱居於加拿大蒙特利爾。一三年四月下旬,被告表示會來香港,並約她在五月一日見面。W指當日他們會面前後,被告曾多次問她有沒有買安全套,令她感到冒犯,但最終仍與被告午膳。

據控方的開案陳詞,W與被告午膳後,被告聲稱不適要求W陪他返酒店房。結果W在房內遭被告強姦。至於X和Y的案件,控方則指被告亦是以類似手法犯案,惟案發地點則在被告住所。控方又指W和X在事後並無報警,Y則在事發後告知朋友,並由朋友陪同到醫院急症室檢驗,然後報警,警方其後到被告住所將他拘捕。被告於警誡下指Y是自願與他性交,Y或因錢銀問題,或因Y是處女,所以事後告他強姦。

案件編號:HCCC 3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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