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在今年一月《查理周刊》恐襲後,全國維持最高級別警戒,更推出多項改革以加強保安,其一便是賦予當局無邊監聽權力,在恐襲陰霾人心惶惶下,被形容為「自由殺手」的反恐法案,無疑可在國會輕易通過,然而巨大爭議卻難平息。

這部反恐法擴大總理權力,在安全名義下,總理可以下令情報人員竊聽任何可疑人士,包括進入私人居所安裝偷聽和攝錄儀器,而毋須先獲法庭授權。電話和網絡服務商則須交出用戶的通訊紀錄,更被強制設置軟件監察用戶通訊模式,以揪出恐怖分子。由於法案內容含糊而廣泛,幾乎每個人都在「老大哥」監察之下,法國被指成為一個警察國家。

這部反恐法其實早在《查理周刊》血案之前醞釀,法國現行涉及監聽的法案,在一九九一年推出,當年是互聯網和手提電話尚未普及的時代,總理瓦爾斯認為舊法已經不合時宜。若無幾個月前巴黎一連串恐襲,這部嚴重削弱公民自由的法案,恐怕難以通過,但目前法國安全受到威脅、襲擊警報頻傳,法案推出可謂此其時也,最新民調顯示,法國三分之二民眾贊成為了反恐而牲一些自由。

有兩大政黨──執政社會黨和在野人民運動聯盟的護航,反恐法在國會通過毫無懸念,但瓦爾斯巧舌如簧也難平息爭議。

首先,人人受到監察,民眾自由大受限制,是否代價太大?人權組織指出,當局聲稱保護公眾免受恐襲,但事實上人們的基本權利先被損害。

其次,如何確保當局不會濫權備受關注,雖說會設由法官和議員組成的獨立監察機構,但其提出的意見並無約束力,似乎聊備一格。

更大問題在於,大規模監聽是否有用值得商榷,美國前車可鑑,小布殊政府在九一一事件後推出愛國法,防範恐襲未見多大功效,徒引發侵犯人權爭議和外交風波。而這樣無孔不入的監聽,意味着耗費大量人力財力,單從經濟效益而言,也絕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