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日前在《人民日報》撰文,指當前反腐形勢依然嚴峻,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又狠批貪官不講廉恥,沒戒懼之心等。與此同時,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學強透露,中共中央已批准成立新的「反貪總局」,直接查辦大案要案,局長由一名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邱承認原有級別僅為局級的「反貪污賄賂總局」出現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統籌乏力、裝備落後等問題,故需升格。

一般的傳媒分析,把舊有的反貪總局更新升格,連同近來追捕外逃貪官之「獵狐行動」,證明中共確有對反貪腐狠下決心。然而,據隸屬南方報業集團的《新京報》十一月四日社評指,是次改革並未如一些學者所期待的,採納香港廉政公署模式,因為依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故不需另立直接向最高領導人負責的獨立反貪機構。

話雖如此,若成立「大陸版廉署」,直接向中共總書記負責,是合乎習近平統領一切的施政理念,至於獨立行使檢察權的憲法問題,在「黨大於法」的政治現實下,只是「行禮如儀」罷了。況且,新反貪總局只升至副部級,其上還有正部級,為甚麼不定為最高級別呢?

現任中共領導層藉反貪顯示鞏固權力的決心是毋庸置疑的,但從新反貪總局的級別可見,變革制度以治本防貪的決心仍不夠大。至於看不穿香港廉署模式是個移風易俗的社會大工程,及拒絕開放言禁,以民間及輿論監督各級官僚,則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