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學男教師於二○○九年時,因三度非禮校內一名十三歲新移民女生被判囚二十一個月,他刑滿出獄後,被指涉嫌繼續纏繞已升中學的女事主,除在對方學校等候,強行送「情信」及禮物外;又自爆為尋找女事主行蹤,更前往她的家鄉打聽。其行徑令本已罹患抑鬱症的女事主深感恐懼,她昨日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男方的滋擾行為,及向對方索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曾到家鄉打聽下落

原告現已十九歲,被告張耀明,年約四十五歲。資料顯示,被告事發時是原告的田徑教練,當時他三次藉送原告回家親吻對方,事發後,他更要求原告改口供,結果他於一○年因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判監。

入稟狀指在該刑事案後,原告於一一年九月讀中一時,首次遭被告滋擾,在她放學等車時企圖送禮物給她。同年十一月,有人把一些文具和禮物送到其校給她,她懷疑是被告所送,兩次事件她都有報警。今年二月,被告更在學校門外等原告,並強行把一個袋塞給她。原告稍後查看袋內物品,除有一部手機外,還有約兩百頁的文件及信件。被告在信中提到為打聽原告去向,特地去她的家鄉汕頭查訪,又上網查到她在哪間中學就讀。原告表示,在非禮案後她患上抑鬱症,對男性存有恐懼,需接受心理輔導。現時被告再次滋擾她,更令她的病況惡化,亦令她與家人擔心安全受威脅。

案件編號:HCA 22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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