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自稱是女生的男友涉嫌糾黨將他虐打,更被拋落海,少年最終被發現浮屍將軍澳海面一案,昨於高院續審,法官甫開庭便向陪審團表示,法庭獲告知《蘋果日報》重組本案案發經過的網上動畫,當中的報道內容非常不準確及有誤導。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要在《蘋果日報》網站瀏覽本案相關資料,只需根據庭上證供考慮裁決;法官又指陪審團在本案繼續審訊後,便會知道該項報道的不準確。

特赦證人劉婉恩昨出庭作供。

次被告黎俊文

涉案三名男被告依次是石嘉坤(二十三歲、侍應)、黎俊文(三十歲、無業)及梅振宇(三十五歲、無業),三人被控約於前年八月八日在港謀殺少年曾明斯。

女特赦證人劉婉恩(十九歲)昨出庭作供,指中二後輟學,曾任侍應及美甲師,跟案中疑遭「唱衰」的歐陽真儀(十八歲)在中學時認識,劉與首被告見過面,第二、三被告則案發當晚才首次見。她憶述,當晚見首被告接死者到場,首被告先打死者腹部「十幾廿下」,次被告亦加入,更一度從單車取出銀色錘仔,但遭第三被告阻止,但第三被告亦加入打死者十多分鐘。死者被打至暈倒地上,再遭人用啤酒淋醒繼續打。

證人指死者求饒未獲理會

證人曾見死者躺在地上攬住次被告的腳說「唔好再打」,但未獲理會。證人一度離開,再返回亦見到死者,她形容對方當時「行得走得,但塊面好腫,一隻眼腫到得番條線」。後來,劉與另一特赦證人楊忠豪踏單車往日出康城,但她中途發現遺失手機而折返碼頭,重遇歐陽時對方表示:「今日嘅嘢唔好同人講」,她最終自行歸家。

劉婉恩又憶述,第三被告聲稱蚊怕水具有化學作用,可以抹去指紋,吩咐楊買蚊怕水,並要求眾人用蚊怕水抹現場的欄杆和地下,又要求眾人將現場的煙蒂、啤酒罐,甚至垃圾桶內的垃圾袋全掉落海。

案件編號:HCCC 3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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