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貪官為免受法律制裁,往往會選擇逃亡到外國。內地傳媒曾經報道,中國大貪官最愛逃往美國、加拿大。部分「芝麻綠豆」小貪官因未能一步到位,只好先逃到周邊的國家或非洲、南美、東歐等地,伺機再過渡到發達西方國家。

內地不少貪官選擇逃往美國。(資料圖片)

據傳媒報道,內地貪官愛逃往美、加等國家,主因他們認為那裏氣候及生活佳,對「難民」保護到位。如前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等人均是逃到美國。

整容漂白皮膚匿藏

涉案金額相對較小的小貪官,大多會就近逃到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等。如前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負責人陳滿雄和陳秋園夫婦,早年捲款逃往泰國;陳滿雄為免被捕回國,還做了一次整容,連皮膚都漂白了。此外,亦有小貪官會先逃到突尼斯等國家,再伺機到發達西方國家。

貪官外逃導致巨額資金流失,但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黃風指出,目前中國打擊外逃貪官「重追人,輕追贓」,外逃貪官帶走的資金絕大部分無法追回;而且不論哪個國家,都不願意將已流入的資產退回去。黃風認為,要想有效追贓,就需聯合國成員共建一項國際追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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