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香港耀能協會高福耀紀念學校任職逾十年的前校長吳文光,不滿四年前遭校方法團校董會無理解僱,遂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追討薪金及公積金損失,惟未有透露金額。他昨於開審時指校方向他明言「十個有九個同事」不滿其管理領導,他定必被炒,解僱過程前後不足兩個月。他堅稱自己十一年以來絕無犯錯,且對校方表現忠誠,從不唱反調,質疑校董會誇大其詞,及涉違教育局《資助則例》,未有給予改善機會便藉詞解僱。

香港耀能協會高福耀紀念學校法團校董會遭前校長索償,圖為資方派代表出席。

吳文光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法團校董會索償。

無註明犯錯行為「收信即走」

香港耀能協會高福耀紀念學校位於沙田禾輋邨,屬於津貼肢體傷殘兒童學校,申索人吳文光於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期間,於該校任職校長,共服務十一年。吳昨於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代表陪同下應訊,資方亦有派員出席。吳於庭上供稱,校方突於四年前開會批評他的工作表現,又不斷指摘他於施政上進退失據,但無給予機會解釋,開會後半個月他更收到校方警告信,但並無註明其犯錯行為,僅概括指其工作表現不理想,之後便收到校方發出的即時離職通知,他坦言當時需「收信即走」,心情大感複雜。他續指自己曾於香港耀能協會出任心理學家,後獲邀到該校擔任校長,故認為自己工作表現受到肯定。他估計當年學校收生不足,一眾老師或因教席出現變動,導致士氣低落。審訊今續,料審十天,資方將傳召八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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