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是私營企業,特區政府卻持有超過七成半股份,實質是不需要向公眾負責的變相「國企」。民意不能監察港鐵,其行事作風專擅,乃是物理之必然。

近日輾斃唐狗的醜聞,解畫前後矛盾,動了公憤,民意沸沸揚揚,甚至有人發起國際聯署,港鐵高層才於八月二十二日「補鑊」:「救不到隻狗,我(港鐵車務總監金澤培)代表港鐵同大家講對唔住。」避重就輕,未為殺生認錯。

另一方面,對付激於義憤自發抗議的市民,港鐵卻露出豺狼面孔!

八月二十一日早上,先有市民到粉嶺火車站悼念慘死的唐狗,港鐵派了四名保安以及兩名警員全程監視悼念者,直至他們離開港鐵範圍,還將各人資料抄下,如臨大敵。及至黃昏,鄭松泰率領一眾「熱血公民」成員,由旺角東站乘搭列車往上水站,沿途向乘客派發聲討傳單,行動結束時,上水月台經理竟向鄭松泰等人發出《違反香港鐵路附例警告通知書》,指他們觸犯第556B章第32A條「未經特准展示資料以作廣告等用途」,指鄭若再次「犯法」,將會被罰款五千元。

對請願市民用上類似特務手段,更把表達聲討的訴求,當作是「賣廣告」,更要挾「送官究治」,與專權政府一樣,犯錯死不改悔,還要惡形惡相!

港鐵直通車撞死唐狗事件,引起此間民意的反彈,有人認為是小題大做,看了港鐵和大陸媒體的反應,便知文明與野蠻的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