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報道】青葵公路與機場鐵路線高架橋乃本港交通樞紐,有市民近日發現以短期租約出租作停車場的「天橋底」位置已淪為三不管地帶,不但被擅自改作貨倉、汽車維修中心,更疑被非法加設油站,一旦失火,足以將本港主要交通基建付諸一炬。當事人雖多次向不同部門投訴,但地政總署、消防處及港鐵卻無視問題。立法會議員狠批部門監管不力,要求將土地劃作政府泊位,免遭濫用。

機鐵高架橋與青葵公路下的官地,疑非法設立油站及停泊油車,火警危機不容忽視。

機場鐵路擔當本港集體運輸重要角色。(資料圖片)

貨車司機吳先生指出,葵涌一號至七號貨櫃碼頭對出、機鐵高架橋下多幅官地皆以短期租約方式租作停車場,但近年卻變成物流倉,「天橋底可以遮風擋雨,做倉就可以提升出租價值!」此外,吳更發現部分位置疑有人非法為車輛入油,令潛藏的風險大大增加。

地政署「你急我唔急」

吳指現時天橋底被放置大量易燃物品,只消一把火即釀成大災難,已向地政總署、消防處等政府部門投訴了接近一年,「地政署嘅態度係『你急我唔急』,淨係有人打嚟確認地點,之後就冇晒聲氣!」

記者曾查閱上述土地短期租約的條款,發現部分車場只准許用作「貨物處理」,另有部分則只限作車場,出現貨倉與油站明顯違規。記者又曾實地視察,發現天橋底倉庫堆滿貨物、卡板等易燃物,同時亦有懷疑非法油站,一旦有人亂丟煙頭,後果不堪設想。

儘管機鐵線高架橋下火警危機處處,但港鐵發言人仍僅以「地政署負責確保承租者執行租約中訂明的安全條款」作覆。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接獲轉介後曾連續七天巡查上述一帶車場,發現多宗違反《危險品條例》個案,包括發現超過豁免量的懷疑第五類危險品(電油及柴油)、非法從儲槽車直接將燃油注入其他車輛,如經化驗後確定有關物品為第五類危險品,會提出檢控,並會將懷疑違反《消防條例》的個案轉交地政總署跟進。

「收到投訴都唔做嘢」

地政總署發言人則說,設於港鐵高架橋柱墩的短期租約土地,會在租約內加入要求保護柱墩的特別條款。近日巡查發現有租賃人未有遵守「安全佔用距離」規定,已發信警告。該署諮詢運輸署後,會在租約內加入條款,要求租賃人須提供一定數量車位供重型貨車停泊。

「好明顯兩個政府部門平時都懶得理,就算收到投訴都唔做嘢!」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有關位置處於交通樞紐,一旦發生意外勢必釀成災難,認為兩個政府部門罔顧市民安全。王指業界對貨櫃車位有龐大需求,建議政府將有關土地劃為正式泊位,既方便業界,亦易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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