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廢柴政府各大小部門內,毋須港大民調中心出手,全世界都知「最廢的」,應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啦!該局局長除了派卡片耍家,同埋做「人肉錄音機」之外,年薪二百多萬,佢有乜嘢「好事」貢獻過香港的呢?香港電台貴價豪起新大樓?香港電視再發牌?地鐵站因大陸蝗蟲蜂擁擠迫,叫上唔到車的香港人等多一班?商台節目主持李慧玲被撤職、民間電台公民抗命之「非法廣播」,佢有邊一單嘢搞得掂?咁不特止,還劑劑過佢手的都弄出禍來,如斯垃圾官員,都唔明點解仲可以留喺度篤眼篤鼻,月月支薪?

嗱!今日,又有單歸卡片蘇管的「小事」要做嘢喇!唔知佢點死矣!

被網民指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修訂,前年因全球網民反對,兼有立法會議員「拉布」抗爭,政府才被收回審議,再作公眾諮詢;依家話「就如何處理戲仿作品」(即俗稱的「惡搞」),已完成諮詢,下周將向立法會提出建議。局方話帶有時政、批判、滑稽和戲謔意味的二次創作,可獲《版權條例》豁免,但將刑事責任的門檻界定為「侵權作品會否取代原作品」和「個人用戶衍生內容」仍不會豁免,此兩項意思含糊的定義,有若一把利刀懸在創作人凌空頭頂,只隨政府心情,鍾意斬下就斬下。如在以前香港法治昌明的年代,還有根有蔃,有法可依;但今天,種種黑勢力猖獗,政府無信用的現實下,只會增加白色恐怖之力度。

其實,這網絡廿三條是真正《基本法》廿三條的先行部隊,只要畀佢哋使橫手過到,香港言論、出版、新聞、創作自由,通通玩完!唔信?立此為照!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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