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東區法院第一庭每天處理的案件數以十計,一向非常繁忙,難怪負責該庭的主任裁判官錢禮昨碰上牽涉自己胞弟的案件,亦要由辯方律師提醒她才留意得到。被告的代表律師昨在程序開始前,特別提到知悉案中事主乃錢官胞弟,但辯方不會反對繼續由錢官處理案件。錢官聞言表示愕然,再查看控罪書上受害人姓名,才確認受害人是胞弟,她見到站在庭上的被告時,更坦言與被告相識。

巴爾拉姆.錢禮是印度裔商人,其生意夥伴、沙特阿拉伯商人法拉杰是原英超球隊樸茨茅夫的班主,但球隊於二○○九年陷入財困,法拉杰遂以球場和持有的球會股權等資產作抵押,向事主旗下公司借款,但無法如期還款,事主遂在一○年取得球會九成股權,成為球會班主,但他無意長期持有球隊。樸茨茅夫多年來受財困影響,最終由球迷信託基金接管,而球隊成績亦每況愈下,現時在屬聯賽第四級別的英乙作賽。

綜合當年媒體對巴爾拉姆.錢禮的報道和資料,他於尼泊爾出生,幼年舉家跟隨在英軍服役的父親移居香港。他與妻子育有三個孩子,主要從事電子及地產生意。

此外,他與胞姐錢禮裁判官跟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家族相熟,錢官曾在處理包致金姪女襲警案時表明自己不便處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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