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院管理局前日入稟高院向一名懷疑「走數」的病人追討醫療費,揭露出該病人於九龍醫院留醫不足十六個月,費用竟高達逾一百二十五萬元。惟局方在訴狀內並無披露該病人曾接受何種治療,亦無透露對方是否香港永久居民。

原告醫院管理局,被告廖慶啟,報住在油塘鯉魚門邨一公屋單位。入稟狀指被告在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一三年一月二日間,在原告轄下的九龍醫院留醫。而被告留院期間,累積的住院費及其他應繳費用是一百二十五萬八千四百元,但被告一直沒有支付。原告在去年十一月曾發律師信要求被告付款,但始終不得要領。

案件編號: HCA 3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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