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喺油站入油擺明就犯法啦,仲要成日都咁大陣容,爆炸起上嚟點算?」(張太)

恐慌
運油車不時於停車場內四處走,為不同旅巴入油。

大盛街公眾咪錶停車場毗鄰儲存壓縮氣體的廠房,一旦發生意外或造成災難性事件。

消防處被指執法不力,聲稱兩次到場巡視均未發現有人違規。(資料圖片)

運油車司機拔出油槍,以「嘴對嘴」方式入油,違反消防法例。

旅巴列隊等候入油,部分更充當阻礙視線屏風。

運輸業界曾因不滿油公司加快減慢,發起抗議行動。(資料圖片)

【投訴組報道】近日常有持合法牌照運載「第五類危險品」的運油車,將公眾停車場充作流動油站,非法為旅巴及商用車輛入油。記者發現其中一個流動油站貼近「第二類危險品」壓縮氣體廠房,一旦起火或會發生災難性事件。面對非法油車每日明目張膽非法入油,消防處卻未有嚴厲執法,令都市炸彈一觸即發。

每天下午三時後,大埔工業邨大盛街公眾咪錶停車場均會有大批旅遊巴士陸續駛至,然而,數以十計的旅遊巴非為停泊而至,而是列隊等候油車到場。未幾,一輛可盛載二萬公升燃油的運油車到場,油車司機選擇在車與車之間停泊後,隨即取出油槍,再逐一為旅巴入油。近日常與友人在停車場練習泊車技巧的張太指出,曾目睹多名司機於等候期間不時吸煙,附近又不設滅火器、防火沙等滅火設備,擔心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堪虞,「唔喺油站入油擺明就犯法啦,仲要成日都咁大陣容,爆炸起上嚟點算?」

利用旅巴遮擋掩護

事實上,停車場旁設有生產氣體的廠房,多個巨型氣缸正設於車場附近,張太擔心一旦發生意外,將造成連環爆炸的毀滅性災難。張太曾多次向消防處舉報,不滿情況依舊,「次次都話見唔到有油車,明明日日都有,有乜理由睇唔到!」

記者數次到場視察,發現運油車多利用旅遊巴掩護,以防途人察覺,運油車司機的警覺性亦甚高,每有人途經即會收起油槍。據觀察所得,運油車每日於下午三時左右抵達停車場,先後約為二十多部旅巴入油。

消防處發言人指出,已兩次到停車場巡查,但未有任何人違反《危險品條例》及《消防條例》。直到截稿前,消防處才聲稱已成功檢控非法油車。發言人又說,根據法例,直接於運油車將燃料注入車輛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千元。而任何人將注入汽車油缸的燃料作業務用途,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十萬元或監禁六個月。

非法入油蔓延漁船

不過,張太指近日仍見油車繼續為其他車輛入油,只是警覺性更高,不滿消防處執法不嚴、變相縱容。

「除咗旅遊巴非法入油問題嚴重,依家連漁船都係咁,消防真係要加強執法!」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鍾樹根認為,油車油缸注入柴油後,應只為指定用途輸油,而非向外販賣柴油。鍾指油車以「嘴對嘴」方式、在不設任何防火設施的場地輸油,隨時引發嚴重火災,「喺第二類危險品側邊就擔心大爆炸,油車喺避風塘幫漁船入油就驚『火燒連環船』!」鍾認為消防處應嚴厲打擊,又指會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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