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警方被指疑為「破案攞威」,不惜製造冤案在疑犯否認控罪及證據薄弱的情況下,竟以企圖強姦及搶劫罪將一名的士司機送上法庭,案件最後因證據不足控方撤銷所有控罪,涉事的士司機並當庭釋放。的士司機無辜被扣押長達半年,身心嚴重受創,他昨日正式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控元朗重案組第一隊涉嫌濫捕濫控,取證粗疏兒戲;稍後亦會就事件向監警會、申訴專員公署及律政司等部門投訴,誓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吳國成(中)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元朗重案組第一隊濫捕濫控,取證兒戲。

受害的士司機吳國成,五十四歲,他昨早在元朗區議員麥業成陪同之下,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先向警務處處長遞交請願信,投訴警方濫權製造冤案,令他無辜入獄半年,然後再到投訴警察課投訴。

批認人過程兒戲

吳國成聲稱,含冤繫獄半年,不但身心嚴重受創,全家人亦瀕臨崩潰,經濟損失更無法估計。他形容當局辦案手法「既霸道又無賴」,指在認人過程兒戲,有警長要求他除眼鏡,而他當時所穿衣服根本與匪徒衣着不同,證人後來曾多次更改口供等,懷疑有人在拉人一刻開始,精心策劃部署整項「老屈」行動。

他說被囚期間不下五、六次申請保釋候審,但始終不獲批准。控方經過兩個多月蒐證一無所獲,主動撤銷企圖強姦罪名。他說經歷今次事件,可清楚看到控方包括警方、律政司、主控官等所謂法律精英利用法律專業知識欺凌弱小市民,到最後知道拉錯人、點錯相及告錯無辜,仍威脅他放棄追討訟費才肯撤控。至於會否民事索償,他仍在考慮。警方發言人證實投訴警察課昨接獲一名五十四歲吳姓男子有關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案發今年四月五日凌晨,一名女子在元朗搭乘的士回家時,司機途中假裝壞車,要求女事主下車協助時,搶掠女事主及企圖將她塞進車尾箱,女事主反抗成功脫險,警方分析案發時涉案地點附近一帶閉路電視的片段,懷疑吳與案有關拘捕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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