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澳門政府推出《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新例,主要公職人員須使用統一表格向終審法院申報個人資產,並於網上公布供公眾查閱,嚴謹程度及申報範圍均超過香港。近年澳門經濟發展速度已超越香港,現在連規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制度也趕過頭,香港斯人獨憔悴,競爭優勢還剩下多少?

澳門的新申報制度增加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等的財產及利益申報範圍,包括所持物業數目、性質與用途;公司股份須詳細列出名稱、出資、持股百分比及資本等資料,方便公眾監察,減低利益衝突機會。相對而言,香港現行申報制度有所不如,雖然主要官員須向行政會議及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申報個人利益,一般只限於擁有物業地點及數量,如出任公司受薪董事或其他職位,只須列出公司或機構名稱、職位及薪酬等籠統資料,立法會議員更毋須申報持有物業數目。

官員一套申報制度,議員又是另一套,標準不統一又寬鬆,留下無數可鑽的漏洞。主要官員掌握政策制訂權力,接觸大量機密資料,從嚴申報個人利益絕對有需要,為何港府坐視不理?更令人非議的是,同屬公職人員,監察政府施政的立法會議員利益申報規定更加寬鬆,連物業權益也模糊不清,形同逃避公眾監察,議員嚴人寬己,雙重標準,試問如何服眾?號稱法治之區的香港,申報制度竟然漏洞百出,連澳門都不如,叫人情何以堪。

利益申報形同虛設,自然衍生流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推出慳電膽環保政策被質疑「益親家」涉及利益衝突,去年初他又被踢爆接受富豪款待連串貪腐案,以至最近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及其前政治助理何建宗捲入土地權益利益衝突醜聞,一再打擊港府所剩無幾的管治威信,追本溯源,正是申報利益存在灰色地帶。雖然當局早前修訂指引,要求問責官員申報家人及親朋戚友的利益關係,其實定義模糊,形同具文,效果令人質疑。立法會議員也是醜聞百出,一再被揭發沒有完全申報個人利益,例如民主黨議員何俊仁,兩度向立會漏報自己擁有的公司股份、董事職位及物業利益,一句不記得便蒙混過關,即使立法會煞有介事進行調查,也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互相包庇了事,在在顯示行政與立法現行利益申報制度不合時宜,與民意要求收緊申報準則出現重大落差。

籬笆不牢,難免招惹野狗與狐狸。港府近年多項決策被指有官商勾結嫌疑,掀起民怨,箇中原因,除了官員屢傳誠信缺失,瓜田李下,而利益申報透明度不足,也加劇公眾對港府決策的不信任,所以檢討及收緊申報制度刻不容緩。同樣是特別行政區,同樣是「一國兩制」,澳門政府做得到,香港卻做不到,問題何在不是一清二楚了嗎?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