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廉政公署高官表示,香江廉署已成政治工具。此語一出,部分人感到震驚,不少人感到絕不奇怪。所謂「政治工具」,是說某部門或公器已不能公平、公正、按照其本來職能辦事、處理問題,而是根據政治需要,特別是政治鬥爭之需要辦事和處理問題。簡單而言,廉政職能是反貪。而現代商業乃至公務極為發達複雜之社會,反貪定義極為廣泛,涉及方方面面。這令廉署成為政治鬥爭工具相當方便。

事實上,香港十分政治化,各種政治勢力通過各種途徑滲透廉署。他們都試圖對他們有興趣和利益攸關的案件、事務按照自己的政治考量施加影響。這樣的「修為」和操作極為巧妙、「心照不宣」,是在各種必要的「程序」和規矩中「秘密」展開、發生作用的,外界無從得知,甚至廉署內部人員也只能感覺到,說不出。這叫「其妙存乎一心也」。

廉署和香江警察部門都是「刀把子」,和中共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公檢法沒有本質不同。刀把子和槍桿子不同,不是「命令系統」能駕馭。中紀委查案辦案,最後怎麼處理,「下面的人」、「下面的部門」有很大權力和自主性。

熟悉中共運作的人都知道,中紀委書記必屬空降,通常只負責「政治領導」,不會也不可能插手所有案件調查。中紀委負責辦案、掌實權的,是那些在中紀委工作多年的副書記、各大組組長和辦案人員,他們的辦案手法、取向對案件調查影響極大,而這些「實權派」各有不同背景。

香江廉署又何嘗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