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工利用「一技之長」圖爆竊鄰居被揭發,跪地賠錢求饒。一名搭棚工人前晚疑憑專長,趁妻兒離家為母慶祝生日,在屯門住所爬出外牆,攀過鄰居單位企圖爆竊,但異聲吵醒男戶主,揭發鄰居竟是賊,有人慌忙逃返住所,惟疑心知無法甩身,折返向戶主哭訴因工作及妻子患病困擾,一念之差犯案,並跪地及願賠款五千元,希望戶主不作追究,惟戶主不為所動報警拉人。

涉案男子疑由住所爬過鄰居單位犯案(箭嘴示)。

戶主指示賊人站在廚房窗口的位置。

險被爆竊單位的戶主向警員講述經過。

被捕男子姓周(四十一歲),與妻及兩子女(十餘歲)居於良景邨良偉樓一單位,他報稱是電力公司承判商的棚工。據悉,周的母親前日生日,其妻兒到奶奶家中賀壽,周未有同行。有人被捕後,聲稱近日因工作不如意,其妻聲帶又染病,故在重重壓力下犯案。惟警方調查後,證實疑犯並無情緒病,疑有人托詞卸責。

「報咗警我離婚都似」

險被爆竊單位的男戶主姓曹(三十三歲),與妻兒四人同住,他任職司機,需早睡早起。前晚八時許,曹的妻兒均外出,他在睡房睡覺時,突聞廚房有異聲,起床查看,在客廳赫見有人攀在廚房窗口,曹定神後向對方喝問:「你喺到做乜嘢?」對方聞言急忙爬出外牆離開,曹致電報警。惟兩分鐘後又聞廚房有異聲,發現賊人竟爬回其單位窗外,他再喝問:「你唔好亂嚟呀!我報咗警啦!」有人即時求情稱:「你唔好報警,報咗警我離婚都似,不如賠五千蚊畀你,唔好搞大件事。」但曹拒絕,有人無奈再爬牆離開。

惟兩分鐘後,有人從住所走出,向在走廊等候警員的曹跪地哭訴求饒。警員到場以涉嫌企圖爆竊將周拘捕,不排除有人見鄰居烏燈黑火,以為無人犯案。

曹對事件感震驚:「第一眼都唔認得佢,如果佢唔係求饒,都真係唔認得佢。」因擔心再有下次,危及妻兒,故不為所動。疑犯入住已十年,但不熟悉,今次事件後會鎖好門窗。

大律師陸偉雄稱,如果事主在收錢後,瞞着警員,私底下與疑犯了結,可能會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但若事主與疑犯在警員在場時,坦承雙方願意以金錢和解,警員則會憑案件的嚴重程度,作出判斷,例如疑犯可能精神有異,或事件並不牽涉第三者,或財物損失,警員則有機會讓兩人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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