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港鐵及沙中線承建商於上月三十一日各派出兩名代表,與馬頭圍道受影響商戶開會,討論賠償方案。會上商戶怒斥港鐵沒誠意,「一味靠拖!」另外,在水浸索償事件中,負責評估損失的公證行是由港鐵外判商聘請。法律界人士直指,公證行作為獨立的第三者角色,不應該受僱於其中一方,有利益衝突之嫌。

根據商戶提供的片段顯示,港鐵代表嘗試解釋水浸並非由封渠蓋造成,「當日雨量太大,(工地)嗰邊所有坑渠去水位都去唔切水,直頭反湧谷返出嚟,即使喺擋住渠蓋嗰幾塊板都浮起咗。」潘志文在會上反駁指,上址為水浸黑點,加上渠蓋被封,令水浸加劇,「以前就算黑雨,啲雨水通常成四個鐘先浸到膝頭,依家一個鐘已經浸到上褲襠!」

會上商戶要求港鐵及承建商盡快處理賠償事宜,其中一名代表表示,上月二十九日才向公證行提交資料作評估,至少需時三周才完成。在場商戶即時嘩然,在強烈要求下,承建商代表才答允盡快答覆。

承辦商聘公證行恐影響中立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質疑,公證行負責評估損失及撰寫報告作呈堂用途,對原告人索償成功與否影響重大,因此角色必須中立,「就好似陪審團,唔可以同任何一方有利益衝突!」「公證行如果由肇事嘅承辦商請返嚟,就好有問題!」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成員王國興建議,由港鐵出錢資助受影響商戶聘請獨立公證行調查,才能得出客觀持平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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