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爆美國國安局絕密內幕的中情局前特工斯諾登隱身香港,引發各方博弈,同時觸動香港高度自治與中央涉港外交大權的深層次思考。

斯諾登來港實在是匪夷所思,香港與美國簽有引渡協議,跑到香港相當於自投羅網。對美國來說,現在最想搞清楚的是斯諾登為何到香港,是否想到中國避難?有沒有向北京送了甚麼大禮?是不是被北京拒絕之後不得不現身求援?

香港法庭難作出判決

事實上,斯諾登事件涉及多重問題,一是其洩密事件到底屬於甚麼性質。如果涉及刑事罪,按照港美的引渡協議,在美國提出要求後,香港有義務引渡;如果屬於政治犯,那麼香港完全可以拒絕,但很可能招致美國的報復。

目前,美國對斯諾登亦沒有一個清晰的定性,美國政要抨擊他為出賣國家機密的「叛國者」,而民間不少人認為他是捍衞民權的「英雄」。這次被爆出的竊聽計劃行動代號「稜鏡」,雖然美國官方一直聲稱是在合法範圍內,但《愛國者法案》起草人表示,「稜鏡」超出了法律許可範圍。而香港法庭要作出判決,恐怕也相當不容易,甚至會引火燒身。

第二重問題是斯諾登事件到底屬於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還是歸屬中央處理。斯諾登屬於美國人,涉及國防情報等敏感事件,不排除斯諾登在美國情治機構任職期間曾對華作出網絡攻擊,按照《基本法》相關規定,中央完全有權處理斯諾登事件,但香港司法精英認為中央無權介入。由於香港司法精英絕大部分屬於親英美勢力,他們竭力阻撓中央介入,實際上是要按照英美的意圖將斯諾登送回美國。

斯諾登事件雖然棘手,但對中國來說也是一個機遇,先不論斯諾登手中掌握的美國核心情報,單單斯諾登對美國政府形象的毀滅性打擊,也讓中國受益匪淺。在此之前,美國不斷攻擊中國對美國發動網絡戰,但如今看來,美國不僅是網絡戰的始作俑者,更是侵犯民權的最大黑手,這個所謂的自由燈塔,其實是披着人皮的惡棍。

當然,中國也不值得因為斯諾登而與美國交惡,當初美國沒有向王立軍提供庇護,中國也可以按此辦理,在詳細研究斯諾登提供的資料後,根據斯諾登的個人意願,送他到他想去的地方。對很多國家來說,斯諾登是奇貨可居,願意接受他的避難,俄羅斯已伸出橄欖枝,中國不妨成人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