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前部長劉志軍站着受審,淚灑法庭,悔過紙寫滿好幾頁,你以為他真的懺悔嗎?錯了,他只是為自己後台不硬、落得階下囚下場而感觸身世而已。在內地貪官之中,劉志軍不算蒼蠅,但也絕對不是甚麼大老虎,充其量是隻餓狼。

誰才是大老虎呢?請看兩個數據,劉志軍本身認定受賄六千多萬元,而當局在此案中扣押凍結大量財產,僅房產就有三百七十四套,人民幣八億元,還包括公司股份、公司股權、理財產品、書畫、飾物以及十多輛汽車。這些財產都與劉有關,惟作何用途,轉入何人名下,當局卻語焉不詳。事實上,劉志軍野心不小,這些財產是用來鋪設關係網,巴結更大的官,劉志軍本身已是部級高官,能提攜他更上層樓的,只能是位列政治局一級的國家領導人了。

小官巴結大官,大官巴結更大的官,直至最高層,從而形成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及利益集團。劉志軍一路貪腐,一路升官,後來轟然倒下,只能說明他背後的靠山已經失勢,或因年老而退出權力中心,以致樹倒猢猻散。

中國反腐就是這麼一回事,倒楣的最多是部級官員,像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等政治局官員倒台,都是高層權鬥的犧牲品,腐敗只是藉口。到了政治局常委一級,那就等於拿了免死金牌,譬如溫家寶家族被揭發擁有二十七億美元財富,不還是毫髮無損地軟着陸了嗎?

劉志軍痛哭流涕,乃是後悔未能當上更大的官,沒有獲得免死金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