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巴士縱火案,四十多條無辜的生命成了元兇陳水總報復社會的殉葬品,令人痛心。當地官方黨報日前發表一篇評論,矛頭所指是批駁「極個別網民硬是把陳水總變態的犯罪動機,歸結於他個人生活的不幸。也有個別旁觀者,把陳水總如此毒辣的手段,歸因於他所遭受到所謂的『冤屈』而抱同情的態度」。

這是一篇神評,文章一批坊間存在些許雜音,二批陳水總沒有一丁點人性,對於陳何以鋌而走險縱火焚燒巴士,卻缺乏哪怕是一句話的反思。任何犯罪都有主客觀原因,任何一個人的畸變都離不開客觀環境的作用。這篇神評如此單打一立論,其意是將髒水全潑到元兇身上,迴避官方對此案應負的責任。

陳水總屬於典型的社會草根,觸發他犯罪的原因,按他在微博所說,是公安部門不為他改正戶口年齡,以致辦不了退休社保手續。一個多年來生活無着的人,在僅存的希望被小官僚掐滅後,心理畸變。他喪失人性報復社會當然必須譴責,但又是甚麼原因將一個原本正常的人扭曲成惡煞一般,難道不應該、不值得反思嗎?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沒有人是天生的神聖,更沒有人是天生的罪犯。陳水總如當年的楊佳,在做人最基本的尊嚴和保障喪失後,抱持「你不給我一個說法,那我就給你一個說法」的意念,自焚和焚人。他的喪心病狂其實是在敲響警鐘,這個社會病在欠缺公平,欠缺保障,欠缺關懷,如果官方不致力於解決問題,將來一定還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甚至更多個陳水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