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協助抱着女童送院檢驗。

【本報訊】內地婦自稱與慈雲山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六旬東主一夜情後有孕,並指東主不認帳,近年不斷發出手機短訊及上門滋擾,昨更突然帶同兩歲半女兒到公司,將其留下交給職員,隨即返回內地,東主不肯認領女童,警方接報將女童送院檢驗。

街坊協助抱着女童送院檢驗。

遺棄女兒的內地婦姓余(三十歲),廣東興寧人,在深圳工作。被指是女童生父的地產代理公司東主姓劉(六十二歲),店舖設於翠鳳街。劉稱他早年離婚,○七年欲找伴侶,由同鄉介紹認識余女,○九年他回鄉過年,再與余女見面,兩人在酒店過夜,不料回港後,接到余女通知已懷有其骨肉,惟他不相信是經手人,及後余女誕下女童,他多次被人索取女童生活費,但無付款,余女則不斷發出短訊。兩年前余女來港,到店舖大肆破壞,結果被拘捕,其後法庭發出禁制令,禁止她再到店舖。昨午四時許,余女帶同女童抵達店舖,她向職員稱:「呢個係劉生個女!」着職員將女兒轉交給劉即離去。劉趕回報警,警員未能聯絡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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