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署領導湯先生涉嫌行為不檢,風頭火勢一發難收,牽連愈來愈廣,特首當機立斷,沿用古法成立信得過的委員會檢討廉署運作,再按例處理市民對湯先生的投訴,依然難以阻止政客以呈請方式奪回立法會調查事件的權力。政客還嫌無權傳召證人,仍在密謀發起運用特權法調查,政府只能動用保皇力量,希望拖得一時得一時。

湯先生曾長時間派駐日內瓦辦事處,專門處理香港和世界貿易組織事宜,頗能稱職;不過,因為離港太久,跟貿易署以外的人際關係疏離,任滿回港時,竟然找不到願意接收他的部門,面臨提早退休厄運。後來由本人保薦,以他的國際視野和談判經驗,廿三條辯論又迫在眉睫,葉太不拘一格任用人才,湯先生才得在保安局落腳安身,之後如何攀龍附鳳,已成陳迹。今天一沉百踩,確是始料不及。

湯先生被打成破壞香港清廉美譽的千古罪人,固是咎由自取;他又不爭取在第一時間挺身交代,正中部分傳媒和政客以「未查先審,未審先判」製造輿論壓力的手法,如今三江之水也難滌半點污痕。

報章所謂兵分幾路徹查貪官,要他同時分神應付幾方面不同層次的調查,對當事人也有不公,政客應該稍安毋躁,等官方調查完成而結果不孚眾望時才發難,較為合情合理。立法會工作是監察政府,不應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