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上周完成首次會議,初步擬定分兩階段公眾諮詢。委員會僱主代表何世柱昨指,立法可能令勞動市場失去靈活性,又指本港接近全民就業,與部分制定標準工時的地區不同,應研究是否有工人被迫超時工作卻沒有補水,再考慮是否就某些行業或整體立法,強調未必要一刀切以立法處理問題。

需保障港競爭力及靈活性

何世柱昨表示,立法制訂標準工時需要考慮多個因素,例如商界成本增加幅度及勞工界與商界的接受程度,又指委員會參考外國的立法經驗,發現部份國家立法制定標準工時,是因為要增加就業,但本港接近全民就業,工人亦可以選擇轉工,不一定需要立法。

不過,何世柱承認,本港工時相對歐美地區是較長,但在亞洲並非最長時間,可以研究是否有工人被迫超時工作卻沒有無補水。即使要立法,亦可考慮豁免部分行業,以保障香港的經濟競爭力及靈活性。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則認為,資方必須先願意與勞方討論,不應該一口拒絕立法。至於部分行業是否獲豁免,她認為應由勞資雙方共同協定,而即使獲豁免,亦要有加班補水安排。

委員會主席的梁智鴻指,標準工時這個議題相當複雜,並非一兩年可解決,又指委員會已有共識,需作廣泛諮詢,希望能「求大同,存小異」,主軸是彈性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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