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內訌,事緣旅議會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新指引,列明涉嫌《商品說明條例》嘅登記店舖可能會被旅議會除名,業界擔心旅議會「未審先判」,先後發起千人大遊行及不合作運動,當中包括十六間商舖集體退出登記名單。而為咗釋除業界疑慮,旅議會購物事宜委員會尋日通過,收到投訴後會啟動調查機制,但唔會立即懲處商舖,議案下月會提交理事會審批。

但代表呢十六間商舖嘅旅遊促進會總幹事崔定邦就話,收到風旅議會要求商舖要先簽「悔過書」先可重返名單,深感不滿。佢話原本部分商舖已去信旅議會,表明想加入番名單,信中仲以「深感抱歉」嚟形容今次事件,佢認為咁講已好謙卑,點知旅議會欺人太甚,要求商舖簽「悔過書」,所以唔打算按原定計劃重返名單。有份發起業界不合作運動嘅香港旅遊從業員聯會榮譽會長林少麟就話已約見律師,準備喺一個月內就旅議會嘅不合理指引提司法覆核。

旅議會疑商舖為錢反口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否認要商舖簽「悔過書」,佢估計商舖反口,背後另有原因。佢解釋,雖然旅議會歡迎商舖重返名單,但重返歸重返,規矩要跟足,例如提交文件,另外商舖接待嘅每間旅行社,都需要向旅議會提交五百蚊嘅登記費。

如果有十六間商舖,以每間商舖接待四、五個旅行社咁計,可能涉及幾萬蚊,雖然費用由旅行社畀,但羊毛出自羊身上,最尾可能都係要商舖交番,唔知係咪因為呢少少錢而反口唔入番名單呢?但無論係「悔過書」又好,登記費都好,其實都係好小事啫。講到尾,大家咪又係為咗啖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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