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二月反水貨客示威高峰期間,一名二十三歲文員兩度在網上留言,涉嫌煽動網民向宣傳撐警的李偲嫣街站擲汽油彈,以及用注入辣椒油的水槍應付警員「自衞」。他原被控兩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昨在荃灣法院提堂時透過律師向警方道歉,獲准自簽二千元及守行為三年,並須繳付堂費三百元。
「考慮整幾個汽油彈」
被告郭匡文,被控於二月一日及十一日,煽動facebook瀏覽者觸犯普通襲擊罪或襲警罪。被告昨獲前副刑事檢控專員陸貽信代表應訊,陸解釋被告因不滿警方在佔領運動期間的處理手法,才會偏激犯案。案情指,被告於二月一日在facebook某群組留言:「下次考慮親自整幾個汽油彈落李私煙街站度」,二月十一日又留言,「各位可考慮準備裝油漆水槍或辣椒油供警渣打人時自衞用。」案件編號:TMCC 20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