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毒販除引誘青少年吸毒外,更利用青少年進行販毒勾當,相關個案激增三倍!根據警方數字,本年上半年的嚴重毒品罪行宗數,雖然比去年略微下降百分之十一點七,但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指,一二至一三年度間曾處理四十宗有關十四至二十四歲青少年販毒個案,但一四至一五年間已達一百二十七宗個案,數字激增三倍。

警方於「雲閣」行動中,拘捕多名青少年。(資料圖片)

陳文浩指今年處理的青少年販毒個案大增三倍。(資料圖片)

陳稱,加上青年違法防治中心去年八月至十一月進行的「青少年從事違法及潛藏危機工作調查」中,訪問一百五十一位、過去十二個月曾從事違法及有機會違法工作的十三至二十五歲青少年,結果顯示青少年首次從事及過去一年內曾參與違法工作當中,毒品相關工作皆居榜眼,反映青少年被不法集團利用作販毒情況日趨嚴重。

陳指,毒販往往利用青少年運送大量毒品以逃避法律責任,「毒販話你聽只係好簡單嘅啫,將一件嘢幫我帶一帶去一個地方,就會有一筆收入」,但青少年根本不清楚「好細舊嘢個分量已經可以令佢重囚」。有毒販會將販毒分工精細化,諸如搵人帶貨、聯繫拆家與吸毒者、製毒、販賣及販運毒品等,部分分工令青少年「感覺好似風險不大,只係搵吓有無朋友要攞毒品」,誤以為「無掂過啲嘢,風險不大」。

1克K仔足以判監

根據○八年六月高等法院上訴庭修改的判刑指引,涉及一克以上的搖頭丸及K仔的案件,量刑起點為監禁二至四年;達一公斤可重判入獄十四年或以上。陳補充,即使未成年,法官亦不會減刑,青少年應反思「係咪咁少嘅快錢,比起自由同留案底更重要」。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及終身監禁。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