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荷里活巨片《變形金剛4》攝製隊去年在港取景拍攝期間兩度遭勒索,其中一次在土瓜灣拍攝時被索取保護費,事後兩名男子被捕控以一項勒索罪,以及一項遊蕩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電影製作公司女職員作供時指,兩被告與多名男子到拍攝的天台勒索金錢,並威脅要把上址的盆栽「扔落街」;惟攝製隊未有理會繼續工作,其中一名被告更疑「心虛」,誤把職員談公事的電話當作報警。

被告謝忠平(三十五歲)和蔡健信(三十歲)被控一項勒索罪,控方案情指,《變形金剛4》在去年十月二十二日於土瓜灣益豐大廈的天台拍攝,於下午二時許首被告抵上址後說:「呢度搞到大龍鳳咁!」並要求找負責人處理「關於入廟拜神嘅嘢!」

拾月堂電影製作公司女職員湯凱家供稱,她接獲同事電話後返回天台,首被告指:「你哋喺度拍戲,有無通知我哋呀?我唔係大廈住,我係喺附近搵食。」湯理解對方自稱黑社會向劇組勒索,後對方有一男子稱:「呢度咁多花,全部扔晒落去啦!」湯解釋,天台當時約有一百棵盆栽,擔心對方付諸實行會傷及無辜,但劇組未就範。警員到場後拘捕首被告,次被告在同年底被捕,被認出是事發時在現場的其中一名男子。

案件編號:DCCC 113/2013、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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