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再涉失實報道並「老屈」電動的士生產商「篤數」。理工大學最近發表一份電動的士試驗計劃評估報告,內容提到電動的士充滿電後,最多行走二百一十五公里,《蘋果日報》昨以頭版報道引用理大的數據指生產商比亞迪「作大」,指比亞迪曾聲稱的士充滿電後,可開着冷氣行走二百五十公里。

參與試驗計劃的比亞迪電動的士。

參與評估的理大學者則透露,他早已向《蘋果日報》解釋,報告中提及的最長行駛里數,只是的士在未耗盡電量時錄得的最高行車里數,不代表生產商提供的數字不準確,但該報卻並無理會。比亞迪則表明,針對上述之報道,該公司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環境保護署的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去年資助的士業界購入一輛比亞迪e6電動的士作試驗,並聘請理大科技及顧問有限公司為獨立第三方評核者,負責監察試驗並評估新運輸技術與傳統石油氣的士,在燃料效益、性能及操作方面的差異,理大最近便提交了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試驗期的中期報告。

比亞迪:保留法律追究權

參與評核工作的理大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教授熊永達昨指出,他曾經向《蘋果日報》解釋,報告中的行車里數是由司機記錄,報告中「充電後行走的最多里數」是指司機在兩次充電之間的行車里數,並不等同電動的士一次充電後實際可行走的最高行車里數。

「個司機見到電池剩番十幾巴仙,已經走去充電,唔會用到完全無電去計個行車里數出嚟,所以唔能夠話生產商數據唔啱。」

比亞迪昨以書面回應查詢時,不點名批評個別媒體誇大及不實報道,並指該公司的合作夥伴亦很憤慨;針對上述報道,比亞迪表明將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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