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
  • 「六四慘案」後中共對港政策的基調,是行強硬路線,只不過有時出於統戰需要,間中和顏悅色。中共在香港的喉舌報章,都是以文革式批鬥口脗炮轟民主派各方陣營(當然他們更恨激進派),每當中共高調重申強硬路線時,這些機關報便變本加厲,把「寧『左』勿右」發揮到極致。

    七月九日,有份「愛國」報章,A1頭版以《戴耀廷等或觸煽動罪,佔中搞手隨時被拘》為標題,指出「佔中三子」若再公布多一些具體行動細節內容,如時間、地點、在街道靜坐的形式等,他們的公民抗命呼籲,便足已構成《公安條例》17B條內的「煽惑他人作出此種(擾亂秩序)行為」罪行,即使尚未「佔中」,警方可以依法拘捕戴耀廷等人。

    源出於殖民地時代的《公安條例》,內裏有不少魔鬼細節,但殖民地政府懂得平時備而不用,故「熱血公民」的黃洋達及鄭松泰,形容九七前的港府為「開明專制」,今天卻是脫去「開明」外衣,只餘赤裸裸的專制,真是鞭辟入裏之論!

    政府也許可以援引「煽動罪」拘捕「佔中三子」,但這會引起甚麼政治後果?屆時戴耀廷等人,便會成為「良心政治犯」,既在國際引起回響,也令更多香港人同情佔中運動,參與人數或會倍增,情況一如中共國務院發表《白皮書》,變相為佔中「民間投票」助選。

    「佔中三子」既然早已表明不怕被捕,政府若依「左」報所言而行,他們是「求仁得仁」。到時當真如《老子》所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矣!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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