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作為一種不道德的性行為,未能出現在中國法律之中,卻成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的內容。若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莫非,是黨員比老百姓更熱衷於「通姦」一事,因此令中央不得不在黨內紀律中特別加注此條禁制?

當然,若以最大的善意去揣測,則可以說,中國共產黨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有必要以更加嚴格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所以,「通姦」可以不入法,但一定要入黨紀。

自六月五日迄今,已有楊剛、曹鑒燎、趙中社、謝克敏、林翹銀、王世益、陳伯才、冀文林、余剛、徐同文、許杰、戴春寧共十二名官員「通姦」。

「通姦」鵲起,耿炎直以為,這是由習近平任組長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主導進行司法改革的標誌性一步:廓清黨紀與國法。黨紀國法不分,可謂中國黑暗官場的最大保護傘之一。中國當前的黨紀代替國法、黨紀凌駕國法、黨紀擾亂國法,種種司法亂象,由此濫觴。

可喜的是,細品最近公布的貪官下台通報,行文中出現了很明顯的權限劃分:由中央組織部出來的消息,只提「免職」,不涉個人行為;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出的消息,只列舉被查處人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事項,通姦、收受賄賂都屬於違紀內容;如「生活腐化」等黨紀未明確的違例行為,基本不再提及。

通報顯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開始明確自己的定位:只是中共的內設機構,對黨員有約束力與制裁權;對公民並無審判權。中紀委在反腐中最大的貢獻是為虎拔牙:共產黨黨籍,等於虎牙;開除貪腐者的黨籍再將其送入司法程序,則司法機關審判的掣肘因素會少很多。

一個名詞的熱鬧與寂滅,往往是一個時代更替的啟示──如同「三個代表」。從「通姦」開始,中國的司法改革在艱難而清晰地起步。